


近日,为推动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山西省介休市、浙江省海盐县、安徽省濉溪县、福建省长汀县、山东省寿光市、河南省郏县、四川省泸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等8个县市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
其中《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方案》工作目标明确提出: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统筹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入推动综合试验区全面落实基层卫生健康各项政策,在投入保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巩固完善“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运行新机制,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打造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样板,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全国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基层卫生健康,未来5大突破与发展
据公告显示,8个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将围绕5个重点工作展开。
文件明确指示,综合试验区建设旨在打造全国样板,供各地学习借鉴。毫无疑问的是,这5项重点工作有望在全国铺开,影响整个基层卫生健康发展。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整合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县域总体服务效能。
积极推动信息和人工智能新技术在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中的应用和普及。
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适宜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推进县域卫生人才一体化配备管理,实行“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和养老保障问题,加快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细化管理,鼓励结合地方实际探索优化服务项目,创新服务形式,突出提质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加强县级远程医疗中心建设,推进远程医疗向乡村延伸。
创新服务模式
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签约服务费,扩大筹资渠道,稳步扩大服务覆盖面,不断丰富服务内涵和形式,提高群众满意度。以培养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和信息技术为支撑,深入推进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
鼓励改革创新
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财政补助方式,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性。支持综合试验区围绕落实基层综合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大胆探索,积极创新。
根据进度安排,9月底前试验区实施方案将制定,10月起正式实施。
国家卫健委明确强调,要建立科学的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方式方法,及时发现改革中存在的全局性、苗头性问题,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对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开展不力或效果不明显的试验区实行退出机制,并根据情况调整补充。